关于开展科普e站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2  浏览:5211次  

各县(市、区)科协:

按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科普e站建设要覆盖100%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科普e站申报和建设要满足有网络、有人员、有场所、有活动、有终端的“五有”前提条件。

(一)有网络:具备满足正常浏览互联网科普内容信息的网络环境和无线网络覆盖,能够稳定保障网络开通和顺畅运行。

(二)有人员:具备满足科普e站正常运行的管理服务工作人员。

(三)有场所:具备满足正常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

(四)有活动:开展线上线下结合、满足公众需求的科普活动。

(五)有终端:具备科普中国内容信息的阅读(浏览)终端,包括手机、台式电脑等显示终端。

凡具有“五有”基础并开展下载使用科普中国内容资源、科普中国移动端传播、线上线下科普活动等工作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均应向所在的县级科协申报。

各县(市、区)科协要及时开展申报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并报新乡市科协复核,新乡市科协复核后公布认定结果,各县(市、区)科协按照统一标识制作并颁发科普e站牌匾。

科普e站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科普中国e站建设管理办法》科协办函普字〔2019〕48号文件执行。

科普e站统一标识按照《科普中国e站视觉形象应用手册》和《科普中国E站手册》执行。

 

联 系 人:市科协科普中心 路全斌

联系电话:5820656

电子邮箱:kpzx350@163.com


 

附件:1、科普中国e站建设管理办法

      2、科普中国e站视觉形象应用手册

3、科普中国e站手册

 

 

新乡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11月2日


关于开展科普e站认定的通知

附件1:科普中国e站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2:科普中国e站视觉形象应用手册

附件3:科普中国E站手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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