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乡市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社区2023年度申报认定与2022年度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新乡市科协 新乡市文明办
关于开展新乡市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社区
2023年度申报认定与2022年度总结评估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科协、文明办,各全市学会、协会、研究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科普教育资源作用,促进全民科学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新乡市科协、新乡市文明办决定开展新乡市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社区2023年度申报认定与2022年度总结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对象
新乡市内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相关机构,符合《新乡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认定条件的,均可申报认定新乡市科普教育基地和新乡市科普示范社区。
(二)申报与认定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应提交《新乡市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社区)申报表》(见附件1),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材料:科普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科普工作总结、以往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和从事科普工作的相关材料等,并提交场馆外景、科普设施、科普活动相关图片或视频资料。
2.推荐。各县(市、区)科协会同文明办负责本辖区新乡市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社区申报工作,提出推荐意见,并将签章完备的申报材料、推荐函于2023年3月20日前报市科协科普中心邮箱(只提交电子版)。
3.认定。市科协会同市文明办组织评审,经公示后,公布认定结果。此次认定的新乡市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社区有效期为2023-2027年。
二、2022年度总结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2021年(含)以来已认定的两个批次的新乡市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社区。
(二)评估内容
科普阵地条件是否达标,主题科普活动、特色科普活动开展情况,图书、挂图、展览、视频、研学课程等科普资源开发创作及应用情况,科普工作宣传报道情况,品牌活动、特色资源、助力“双减”、媒体聚焦、公众关注等工作。
(三)组织实施
1.提交。各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社区提交2022年度综合评估文字总结和图片视频材料电子版至市科协科普中心邮箱。(已认定为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的无需再提交)
2.评审。市科协、市文明办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2022年度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社区,并对外公布。
3.评审结果的运用。对年度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和示范社区予以大力宣传,优先推荐认定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和示范社区。对年度考评不合格的科普教育基地和示范社区予以通报,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科协会同文明办要加强工作指导,认真做好2023年度申报认定和2022年度总结评估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
联系人:市科协科普中心 路全斌 王朝增
电 话:0373-3661812
邮 箱:kpzx350@163.com
附件:1.新乡市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社区)申报书
2.新乡市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社区)年度考
核表
新乡市科学技术协会 新乡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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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5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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