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33届新乡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7  浏览:7240次  

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团委: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我市青少年的科学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科学素质和技能,培养大批科技创新后备人才。经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团市委研究决定联合举办第33届新乡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大赛将于2018年12月份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主题和内容

      1.开展创新大赛的宗旨: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科学素养和技能,培养大批科技创新后备人才。

      2.本届创新大赛的主题:中国梦•青春梦•科学梦——创新•体验•成长。

      3.本届创新大赛的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部分。在竞赛活动中,将评出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一、二、三等奖,优秀科技教师一、二、三等奖;在展示活动中,将评出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一、二、三等奖,少儿科幻画一、二、三等奖和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优秀奖;最终在获奖项目中,评出优秀辅导教师奖。

      二、组织实施及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科协会同教育局、科技局、团委做好创新大赛的组织发动和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竞赛工作,建立完善的大赛机制,要把大赛的组织发动与日常的科技教育工作紧密结合,推动我市中小学校科技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要把大赛的组织发动与社会宣传紧密结合,积极营造我市良好的社会创新文化氛围。   

       2.要切合本届创新大赛“中国梦•青春梦•科学梦——创新•体验•成长”的主题。倡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中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去主动发现、自主研究、自主创新。

      3.参加创新大赛的作品要坚持“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及“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原则,要突出创新意识和科技含量,鼓励具有科学基础的奇思妙想。

      4.各县(市、区)组织单位要对参赛者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保证申报者资格符合要求,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凡因申报者资格和上报的表格资料出现问题而影响作品评审的,由各县(市、区)组织单位负责。大赛结束半年内,如发现资格不符合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其所获名次和奖励。

      三、申报

      1.请各县(市、区)组织单位按照新乡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见附件1)要求上报参赛作品,并填报相应的作品申报书,各类申报书及及规则请自行登陆新乡科普网下载(http://www.xxkp.org.cn/)。

      2.请各县(市、区)组织单位于2018年11月31日前将参赛作品、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同时上报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同时请各组织单位将作品汇总清单发送至指定邮箱(xxqsn@163.com)。

      3. 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三合一办公楼新乡市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邮  编:453000          联系人:杨晓玲  黄鹤

      电  话:0373-5820651    E-mail:  xxqsn@163.com



第33届新乡市创新大赛附件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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