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意澳新科技社团研究(澳大利亚篇—上)

发布时间:2021-03-22  浏览:1921次   来源:学会服务365

一、澳大利亚科技社团的发展历程


澳大利亚科技社团的发展源于移民早期农业发展及环境探索的需要。在十九世纪,澳大利亚已经进行了很多科技教育活动。例如,1816年,约瑟夫·班克斯爵士(Sir Joseph Banks)任命植物学家艾伦·坎宁安(Allan Cunningham)为新南威尔士殖民地的首席科学家对澳大利亚进行大范围的实地考察。1850年,澳大利亚第一所大学悉尼大学成立,聚集并培养了大批学者。这为科技社团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19世纪80年代-20世纪50年代:发展初期


对于进入澳大利亚的早期移民而言,他们需要适应这里独特的气候环境、原始与贫瘠的土地及特殊的植被和草场条件。这就需要农业、植物学、地质学、资源、环境领域的学者和专家广泛参与其中,而某一专门的学科领域的科学家或者科研团队无法适应这一需求。因此,1888年,澳大利亚科学促进会作为英国科学促进会的一个分支成立,以应对澳大利亚全新的、复杂的科研需求。澳大利亚的植被、动物、地形特征和矿物质都有别于其他大陆,这促使澳大利亚科学促进会迅速发展壮大。


(二)20世纪50-90年代:繁荣发展时期


二战之后,全球科技迎来了新的飞速发展期,学科领域不断增加。20世纪50-60年代,澳大利亚科技社团进入了繁荣发展时期,很多科学学会在此阶段建立。20世纪80-90年代,科技社团进入联盟建设时期。20世纪80年代,由于仅仅依靠政府很难满足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澳大利亚开始尝试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变革,以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单独的学科,特别是基础学科,很难证明自己对社会量化的价值。因此,不同的科技社团开始组建联盟,进而向政府证明自身的价值,获得国家的资助。


(三)20世纪90年代-今:医疗健康类社团蓬勃发展期


20世纪90年代开始,世界科技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在科技领域中迅速崛起,美国、欧洲、日本各有其技术优势。澳大利亚作为一个只有两千多万人口的国家,集中力量发展某一领域的科学技术成为最佳选择。基于此,澳大利亚医疗、健康类科技社团进入生态体系建设时期。这与健康类社团的自身发展需求,以及全民的期望相关。在澳大利亚慈善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委员会的网站中,科技社团共有586个。澳大利亚科学技术联盟是澳大利亚以科技社团为主所组成的联盟,代表了超过75000名科学家和技术人员,基本覆盖了该国推动科技创新所涉及的各类学科。


二、澳大利亚科技社团的发展现状


(一)澳大利亚科技社团的概况


根据社团年收入情况,澳大利亚科技社团可以划分为年收入超过1亿澳元的超大型(extra large)社团6家,年收入在1千万到1亿澳元之间的特大型(very large)社团60家,年收入在100万到1千万之间的大型(large)社团103家,年收入在25万到100万之间的中型(medium)社团90家,年收入在5万到25万之间的小型(small)社团126家,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微型(extra small)社团201家。


(二)澳大利亚超大型和特大型科技社团的主要工作


澳大利亚超大型和特大型科技社团的总收入占科技社团收入的80.8%。因此,通过了解这些社团的主要工作,即可获知澳大利亚科技社团在科技发展中发挥的作用。


1. 澳大利亚的超大型科技社团


澳大利亚的超大型科技社团均与健康或者医疗相关,从这些社团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大体可以看出,他们构建着澳大利亚医疗、卫生技术发展的基础。


2. 澳大利亚的特大型科技社团


本文统计了56个特大型社团,这些社团绝大多数从事医疗、卫生等工作。其中,也有一些社团从事其他活动,大概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例如从事采矿、森林火灾的研究活动,从事统计、筹款、葡萄酒加工、工业支持等工作。


(三)医疗健康社团体系


在注册的澳大利亚科技社团中,医疗健康社团的规模最大。因此,本文选择医疗健康社团进行梳理,了解其如何促进医疗、健康领域研究的发展。首先,澳大利亚医疗健康科技社团对产学研的支持是全方位的(见图1)。其次,澳大利亚医疗健康科技社团的基础研究分工非常详细,有些社团的研究内容在全球独一无二。第三,澳大利亚科技社团对医疗卫生的支持还包括筹措资金和提供研究设备和实验生物。第四,澳大利亚科技社团的科研成果转化是多方向的。


图片6

图1 澳大利亚医疗健康科技社团的主要工作


(四)澳大利亚科技社团的财务状况


澳大利亚科技社团的收入一般包括商品或服务收入,投资收入,政府资助,基金会、私人或任何其他来源的捐赠、遗赠或遗产,筹款或赞助,特许权使用费和许可费以及实物捐赠等。澳大利亚中型科技社团获得政府资助的能力明显低于大型科技社团,其收入主要来源于捐赠,商品或服务的收入占比也较高。中型科技社团的员工工资支出相对于大型社团占比较小,国内捐赠占比较大,向国外捐赠和利息支出也同样较小。澳大利亚小型科技社团获得政府的资助更加困难,在总收入中的占比只有4.49%;捐赠是小型科技社团获得收入的主要形式;但小型科技社团的投资收益相较于大型和中型科技社团占比较高,达到17.71%;商品和服务获得的收入较少,占比只有13.14%。


三、澳大利亚科技社团的管理体制


(一)法律制度框架


澳大利亚的法律分为联邦法律和地方性法律。澳大利亚没有专门针对科技社团的立法,但是有针对非营利组织的立法。南澳大利亚议会于1858年颁布了《不动产法》和《学会注册法》(Associations Incorporation Act 1858 ),旨在提供一种简单的、确认合并实体的方式,当非法人团体财产的受托人发生变更时,可以避免缴纳费用,同时也更加节约时间。


1. 澳大利亚慈善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委员会法案


澳大利亚慈善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委员会法案(2012年)(简称“2012年法案”)非常详细地规定了非营利组织从创建到退出的所有程序,以及在运作过程中发生事件的处理方式。首先,该法案按照不同标准,区分慈善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其次,该法案详细规定了慈善机构和非营利组织从注册、运行到撤销的全部过程,具体包括登记册、财务报告、年度报告、咨询委员会、受保护的信息等等。第三,该法案详细说明了财税减免相关事宜,这些具体规定由联邦相关法律构成。


2. 社团法人


社团法人(incorporated associations)是在州或地区法律之下创建的、以会员制为基础的非营利组织的法人属性,目前澳大利亚大约有13.6万个此类组织,是拥有政府拨款最多、最为常见的非营利组织。社团法人可以是学会、俱乐部或者是公共机构。很多州的立法对社团的种类和范围都予以了界定。社团法人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也不能从事交易,只能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活动。


3. 非营利性与税收优惠


根据2012年法案规定,科技社团理论上享有税收优惠,但需要通过实体测试、免税礼品接受人测试和法律测试三项测试之一,才能获得真正的税收优惠。如果科技社团注册为非营利组织,需要在文件中明确规定其非营利性质。


4. 全国性协议


“全国性协议”是澳大利亚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达成的协定,科技社团也必须遵守这一协议。该协议的目的是使双方形成一种全新的、更进一步的合作关系,从而向澳大利亚人民提供更好的服务,指导双方开展工作的基本理念主要包括:(1)充分认识到非营利组织工作的价值,及其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2)长期关注弱势群体和被边缘化人群的生活状况,特别是澳大利亚土著居民和特雷斯海峡岛民,必要时随时提供帮助;(3)双方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创新的、资源丰富的、独立的、稳定的“第三部门”。


(二)科技社团创建注册


1. 科技社团创建前的准备工作


创建科技社团首先需要对以下事项进行识别和确认:(1)背景研究。(2)概述创建科技社团的目的。(3)获取资源的方式。(4)明确法人形式。(5)法律和监管问题。(6)确定管理社团的方式。(7)推动社团工作的计划。


2. 注册科技社团的理由


注册科技社团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获得慈善税收优惠和其他福利。(2)有机会获得捐赠。(3)有机会获得某些类型的额外福利。


3. 注册科技社团的清单


澳大利亚注册科技社团的程序非常简单,按照监管机构网站上的清单要求,准备相应资料,并在网上申请即可。收到注册信息后,监管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申请。清单资料包括以下内容:(1)澳大利亚商业号码(Australian Business Number,ABN)。(2)组织名称。(3)其他信息:主要包括组织结构、通讯方式、管理文件,以及在注册科技社团理由中提到的相关内容。


(三)科技社团的运营监管


1. 年度信息声明


澳大利亚的科技社团每年均需要提交年度信息声明,以获得免税优惠。具体需要声明的信息包括科技社团的活动、基本财务信息和其他问题。年度信息声明中有些事项是强制性的,有些是可选的。中型和大型科技社团必须要提交财务报告,小型科技社团可以选择提交或不提交财务报告。


2. 科技社团的年度财务报告


中型和大型科技社团必须提交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主要有以下几个作用。(1)通过信息公开,实现社会监管。(2)ACNC通过评估财务报告,判断社团是否违反“2012年法案”。(3)与相关政府机构共享相关信息,减少社团重复申报成本。ACNA网站有提供年度财务报告的页面,只有注册的科技社团才可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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