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协科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公布2021年度科普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豫科协发〔2020〕88号)要求,省科协决定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科普项目验收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1年度河南省科协科普项目,包括“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科普专家团走基层科技志愿服务、中原科普讲坛、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全媒体科普创作基地、科普信息化专项、省现代农业科普园、省级科技小院、省级农村中学科技馆、省级科普示范社区等项目。
二、验收内容
1.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获得的奖励等。
2.经费使用情况,资助经费的使用,配套资金的安排等。
3.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情况。
三、结项程序
(一)省现代农业科普园、省级科技小院、省级农村中学科技馆、省级科普示范社区项目按以下程序进行:
1.结项申报
(1)申请结项的项目承担单位向所在地县级科协提出申请,并提交《河南省科协科普项目结项申请书》等结项材料。
(2)县级科协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验收意见(建议同意或不同意验收)后,提交至各省辖市科协。
2.归口审核
各省辖市科协对申报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提出结项意见(同意结项或不同意结项),汇总相关材料报送省科协。
3.复审抽检
省科协对申报结项材料和结项意见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经综合审核验收,符合结项要求的批准结项。
(二)“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科普专家团走基层科技志愿服务、中原科普讲坛、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全媒体科普创作基地、科普信息化专项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结项申请书》,并向省科协提交《结项申请书》及有关结项验收材料。省科协对申报结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结项意见,符合结项要求的批准结项。
(三)所有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因特殊原因或因验收不合格确需延期的,项目承担单位需向省科协提交项目延期结项申请。所有项目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
四、结项材料
1.《结项申请书》。主要包括项目总结报告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项目总结报告控制在3000字以内。
2.辅助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图片、视频、媒体报道、财务票据等资料,其中每张图片像素不小于1M、且配以文字说明;每个视频长度不超过5分钟;相关报道需要提供链接地址和网页截图;财务票据提供复印件即可。
3.其他与项目验收结项有关的材料。
五、有关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材料要求格式规范、真实有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结项验收工作要求,对结项材料严格审核,组织实地考察,综合提出结项意见,切实把好结项验收关。
2.省现代农业科普园、省级科技小院、省级农村中学科技馆、省级科普示范社区项目结项申请书,需填写“归口管理单位意见”,由省辖市科协统一报送。
3.“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科普专家团走基层科技志愿服务、中原科普讲坛、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全媒体科普创作基地、科普信息化专项等项目结项申请书,不填写“归口管理单位意见”,由项目承担单位直接报送。
4.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报送1份,需按要求加盖公章;同时提交word及PDF版本至河南省科协科普部邮箱,文件标题统一命名为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不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不予接收。
5.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邓西森 王丹阳
电话:0371-65707551 65709215
邮箱:henankepu@163.com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3号省科协科普部107室
邮编:450008
附件:2021年度河南省科协科普项目结项申请书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月25日
供稿人:王丹阳